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

蔡衍明告誹謗 壹電視反嗆素養不足

旺旺中時集團和台灣壹傳媒集團為了「走路工」相關報導,將對簿公堂。旺中集團昨天一口氣提告壹傳媒集團行政主席張家聲、蘋果日報高層等十一人涉及誹謗,連記者也挨告。

 

旺中集團昨天發表聲明指出,壹傳媒集團基於媒體版圖及業務的競爭關係,多次利用壹電視之各項新聞節目及蘋果日報,一再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裁蔡衍明進行毫無憑據之人身攻擊,多次醜化蔡衍明、詆毀人格,並誣指蔡衍明為「紅色資本家」、「中共代理人」。

 

蔡衍明在訴狀中指稱,新聞業者應該以公共利益為本,這兩家媒體多次以圖像與文字醜化、詆毀他;還連續刊登他不經意觸摸鼻子的照片,配上粗俗的標題和內容,嚴重貶損他的名譽和社會形象。

 

他說,提告是不願眼睜睜看著台灣社會變成由壹傳媒集團掌控的「媒體治國」,且由壹傳媒少數主事者隨其好惡,以醜化、重傷與詆毀的手段,打擊阻擋妨礙該集團利益的人。

 

被提告的高階主管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主席張家聲,董事丁家裕、壹電視行政總裁王子云、蘋果總監葉一堅、蘋果總編輯馬維敏、總主筆卜大中等人,負責撰寫報導的蘋果記者徐毓莉、已退休的前社長杜念中都在被告名單。

 

壹電視昨天也發表聲明,表示旺中併中嘉案是亞洲最大媒體併購案,可受各界檢驗。蘋果日報及壹電視的報導均基於公共利益與新聞專業。蔡衍明為個人利益提起刑事告訴,可能是要轉移社會大眾對於「反媒體壟斷」議題的關注,意圖將公共議題轉化為媒體集團間對立。

 

壹電視也指出,部分被告人員是第一線記者、還有早已退休或離職的員工,與旺中案新聞素無瓜葛。蔡衍明執意提告,顯示對於新聞自由毫無理解,法律素養更顯不足。

 

兩家媒體集團互指對方有問題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昨天僅表示,已有修訂跨媒體併購法的共識,但要研究是另起新法、或是在現有法條中加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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