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9日表示,72年公布的汽車燃料使用耗油量計算表有錯誤,部分車輛汽燃費超收,將退費給民眾。不過,由於超收時間長達29年,以前作業又非電子化,恐怕不車主有搬家或車輛轉讓的情況,後續問題恐怕更頭大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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