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夠一天到晚收到垃圾信嗎?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立委葉宜津版本的「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」草案,明文規定,未來不論對象,如果未經過收信人同意就隨意濫發商業電子郵件,收信人可向違法發信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,每封垃圾郵件可處100元至500元,最高賠償金額甚至可達2000萬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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